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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论语

第十二章论语

介绍

论语》是儒家经典之一,是孔子言行录和弟子及后人的记录,因其论述思想简洁、明晰而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。在《论语》中,第十二章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章节,探讨了孔子对“义”的理解和看法。在下面的文章中,我们将深入探讨此章节的内容。

论述义的理解

孔子在第十二章的开头就谈到了“仁”。他说:“仁者不必多,为仁者若己即可。”这表明人们只需展现出“仁”,而无需定义它。然而,孔子随后解释了“义”的概念:“不愿居其位,不愿动其所。”这意味着在我们的行为中,我们必须遵循正义和道德准则,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行为上的不当,不违背所属的社会角色,和我们所属的社会等级。

纠正行为

在第十二章的其他地方,孔子还指出了着重调整不当行为的重要性。他说:“子贡问曰:‘有一言而善为者乎?’子曰:‘其‘言之无瑕疵’,如日之升(i.e.逐渐升起)。其可托而说者也,其不可托而说者也。’”孔子告诉我们,要通过平静、流畅的言语表达自己,表达出不受批评的思想和行为,这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方法。遵循正确的道德和社会规范,在行为上要避免不当的行为和错误的言论。

道德教育的核心

在第十二章中,孔子还告诉我们道德教育的核心要素。他说,必须教育子孙或学生,以“退而求其次”作为标准,而不是总是追求最大的利益。这意味着要有时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一些,而不失沉着、谨慎与思考,以达到更高尚的目标。孔子还说,为了达到这个目标,必须在言论、行为、识别及理解等方面严谨,必须通过学术的讨论和交流不断地提高自己。

进一步思考

随着技术和生活方式的变化,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的规则和价值观也在改变。但是,第十二章告诉我们,无论在何种情况下,思考正义和道德问题的必要性都是不可缺少的。我们必须考虑自己的行为、言语是否与社会标准和价值观相一致,我们必须更好地理解我们对社会的责任,我们必须根据道义的准则选择权衡其他因素。这就是我们从《论语》中得到的关于道德、社会以及人类本质的教训,这些教训将会持续影响我们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