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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11.26

论语11.26

介绍

《论语》是中国古代影响最大的文化遗产之一。它记载了孔子及其门徒的言行,被广泛应用于教育、政治和文化等方面。其中,第11章第26条是对孔子思想的一次总结,它表明了孔子对于一切道德行为的基本原则、目的和方式。

道德原则

《论语》11.26的第一句话是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这句话表明,孔子认为道德的原则在于义。只有真正的君子才能理解和遵循义,而小人只考虑自己的利益。

义,是指正确的道德观念、正义的利益和行为。故孔子认为道德基础在于义,只有君子才能在体认和实践中实现道德。

达到的目的

“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悌也者,其次也。其次也,则为可学矣。”这句话表明,孔子认为道德的目的是为人性本善,并以此为基础。他把“孝悌”作为道德教育的重点,因为对父母的孝顺和对兄弟姐妹的关心是人类文明的基石。

通过强调尊重家庭、家族和父母的重要性,孔子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做出了贡献。他认为,在这个基础上,一个人才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,并为其负责。

实践方法

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。”

这句话表明,孔子认为,人们应该遵循规则和道德的行动准则,才能算是真正的君子。他坚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建立在对道德行为的信任。在此基础上,相互沟通才能产生价值,并达成共同的目标。

孔子认为诚信的话语是道德基础。在成为一个合格的君子的过程中,人们应该强调规则和道德行为,并始终保持尊重、诚信和互利的原则。

道德实践的教育

孔子强调,全面的人类教育应该包括道德教育,以弥补人性本身的缺陷和不足。他认为,家庭和社会分别承担了教育的主要责任,所有的教育必须遵循个人兴趣、阶级兴趣和社会兴趣等方面的指导原则。

另外,孔子还强调教育本身的技能和方法的重要性。他说,“教育必须持续不断地改进,同时也必须寻找合适的教材和方法,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。

因此,在教育实践中,我们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公德心、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,同时采用有效的教育方式和工具。这将带来更好的道德教育效果。